近日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,
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,
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额之和
上限不得高于元
下限不得低于元
缴存比例在5%-12%范围内。
调整时间为:
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
原文如下:
▲请转发,宣州区发布第18号通告!
▲央视报道宣城警方32小时破获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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