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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溪县第八批选派干部到任后,县扬溪镇党委高度重视,强化服务,完善教育管理,为其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,使选派干部充分发挥选派帮扶作用,发挥才能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严格落实管理制度。镇党委认真落实《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》、《宣城市选派帮扶干部管理考核问责办法(试行)》等要求,督促选派帮扶干部自觉遵守管理制度,履职尽责;根据交接工作、驻村、签到考勤、请销假、查岗、工作日志调阅、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,对选派帮扶干部建立考核台账。
严格执行驻村制度。选派帮扶干部原则上要吃住在村,坚持工作日在岗,防止“走读”现象发生。镇党委加强制度落实情况抽查、检查和暗访,每周实地查岗1次,电话查岗2次以上,督促选派帮扶干部严格执行驻村制度。发现问题及时通报。
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严格选派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,请假要履行手续。选派干部请假3天以内,报镇党委审批,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,经镇党委同意后,报县选派办审批。对不履行请假程序的视同无故脱岗。请假期满后,要及时销假并做好记录备案。
严格执行日志制度。督促选派帮扶干部认真记录每天工作情况,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,条理清晰,重点突出。选派帮扶干部需在工作日志本上认真记录每天工作情况,镇党委督促选派干部做好工作日一日一签,及时记录工作日志。
加强选派干部关心保障。统一为选派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完善“五小”(小宿舍、小厨房、小浴室、小厕所、小交通)建设,改善选派干部食宿条件。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同志与选派干部逐一进行谈心谈话,详细了解驻村工作和生活情况,帮助选派干部尽快进入工作状态。
发挥选派干部先锋模范作用。镇党委继续加强选派干部日常管理的同时,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,指导选派干部推进农村基层党建,谋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,为群众办实事,办好事,鼓励选派干部参与到疫情防控,防汛救灾、人居环境整治等活动中来,充分发挥选派干部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。(方慧琳)
丛山村选派干部着力建强基层组织——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活动
丛山村选派干部倾情为民办实事——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活动
丛山村选派干部扎实推进精准扶贫——日常走访脱贫户
东村选派干部实地了解东村高枧山脱贫户猕猴桃生产情况,积极帮助解决猕猴桃上市时的销售困难问题
东村选派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以图文并茂形式上了一堂关于党的创立初期历史党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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